首頁 倫理學導論

3.行動的前提

在此,我們要向自己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行動的心理前提,即那引向動作的意識狀態是什麽?在一個人行動之前,他的意識中發生了什麽,是什麽促使他行動的?

(1)有些動作的出現是無意識的。掌管血液循環和新陳代謝的運動大都是反射性或機械的,它們不在意識控製之下,甚至沒有意識伴隨。別的反射性動作,像瞳孔收縮以調節視網膜接受光線量,也屬於這種情況。[2]

(2)另外還有一種相伴或尾隨有意識的反射性動作。一種強烈的空氣震**可能對你的整個神經係統產生一種強烈衝擊,引起身體的運動和對這個聲音的意識。在此並不是先感覺到聲音再引起運動,而是兩者同時出現。

(3)有一些運動直接尾隨著意識。它們是一些我們不能控製的身體內部的運動和一些我們可以學會控製的身體的運動。讓我們考察這類運動。

a.伴隨著對某些事物的知覺或思考,可能引起各種內部器官的變化(例如,在心血管、血液循環和呼吸係統中以及消化器官中等),同時也產生更顯著的生理反應,如笑、哭、尖叫、進攻、防衛、呼喊以及手勢和麵部表情等。有時,尤其是孩子,僅僅看到一個動作就會模仿這個動作。在所有這些情況裏,一定的大腦部位和一定的肌肉之間似乎建立了一種固定的聯係,它是世世代代遺傳下來的。我們可以稱這些運動為本能的運動。

b.常常有這樣的情況:僅僅感覺到或想到某個運動或物體就引起一個以前學會的動作,這時並沒有任何別的心理因素參與。一個人可能看到一架鋼琴,就開始以一種幾乎機械的方式彈奏它。或者在他沒有真正打算這樣做之前就抓住某件物體,或者他在思考時不禁喃喃自語,而他一點也沒有意識到這件事。[3]通過實踐,在某個觀念和某個運動之間似乎形成了一種牢固的聯係,當前者在意識中出現時,後者直接跟著發生。所有這些直接跟隨著一個觀念的運動,我們稱之為觀念運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