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14.苦樂作為自我保存的一個手段

我們可以說痛苦是一個警告,快樂是一個誘導。當動物感到痛苦時它就做出防衛或逃避的動作。正像包爾生所說,快樂和痛苦可以視為原始形式的善惡知識。當危險的事物迫近,生命最受威脅的時候,痛苦也最容易產生。我們發現,當直接接觸的時候,對於痛苦比間接接觸時(如聽、看)敏感性更大。[43]

看來,隨著有機的生命形式由低向高進化(從動物到人,從較低的組織器官到較高的組織器官),快樂和痛苦也漸漸退入背景中。在最低級的動物中,非要有個東西觸到它,它才能感覺到並采取行動。觸覺加上苦樂感可以幫助動物保存自己,慢慢地,器官的發展使動物變得能夠無須直接接觸就可察覺有用和有害的事物。依靠味覺、嗅覺、聽覺、視覺,動物實際上能夠越來越遠地察覺物體。這些能感覺到的物體越遠,它們所引起的痛苦和快樂也就越少。

我看,對這些事實最好的解釋是:快樂和痛苦的感情是自我保存的手段。

我們通過考察記憶功能也可以達到同樣的結論。即使這是真的——開始每種感覺都被感覺為快樂和痛苦以告訴動物它碰到什麽性質的事物,並使它采取相應的行動,我們也還是知道具有保留自己經驗之能力的動物可以無須苦樂推動就學會了怎樣行動。動物觸到或看到一個物體,可以使它回想起以前經驗過的快樂或痛苦,在沒有任何表麵的激動的快樂或痛苦的情況下,就正確地采取行動。動物可以辨別對它好或不好的東西,而完全無須感受苦樂,因為每個感覺都會和觀念或過去感情的複製相聯係,這些觀念能夠喚起它以前做過的行動而使動物保存自己。感覺可以直接和適當的行動達成聯係而無須任何別的成分加入。雞一看見鷹,意識中就會產生某種行動的傾向,這種聯係看來是在種的曆史上形成的,是種的經驗的結果。騾子一看見自己曾經落入過的深溝,就停步不前,因為在它心裏,深溝的景象跟它以前的經驗聯係起來了,這種聯係則是個體經驗的結果。在這兩種情況中,危險物的出現也許都會引起它們的一種嫌惡感,隨後而來的就是某一動作,或者一個習慣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