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學理論新編(第4版)

一、風格的諸種觀念

古往今來主要形成了四種關於風格的觀念和理論。風格就是一種言語形式或修辭特色。“風格”(style)取其“雕刻刀”的本義,喻指“以文字裝飾思想的一種特殊方式”。亞裏士多德認為,修辭的高明就是風格,“語言的準確性,是優良的風格的基礎”。這種觀點在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發展出風格是“思想的外衣”的說法。風格是作家的創作個性在作品中的自然流露。揚雄提出“心畫心聲”說,曹丕以“氣”論文,把“氣”與“體”相連,劉勰《文心雕龍·體性》雲:“氣以實誌,誌以定言,吐納英華,莫非情性”,“各師成心,其異如麵”,指出外在的文辭和內在的性情氣質必然相符。這種風格觀從主體的角度來考察,從內在根據來理解風格,認為作家的創作個性在作品中自然流露,但容易忽略日常個性不等同於創作個性,也不能直接轉化為文學風格。文學理論中需要對“心畫心聲”說或流傳更廣的“文如其人”“文品即人品”“詩品出於人品”“風格即人格”等說法作具體分析。風格是主體與對象、內容與形式相契合時呈現的特色。劉勰的《文心雕龍·體性》雲:“夫情動而言形,理發而文見,蓋沿隱以至顯,因內而符外者也。”風格具有有機整體性,它不僅表現於內容與形式的統一,同時也表現在主體與對象的統一。黑格爾認為,真正的風格應該是適應“主題本身及其理想的表現所要求的”,歌德把藝術分成由低及高的三個等級,即單純的模仿、作風和風格,認為唯有風格才是“藝術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風格是讀者辨認出的一個格調。中國古代文論特別強調對作家作品的鑒賞品評,認為作品的風格是讀者經反複玩味後可以辨認的一種格調。風格作為一種審美標誌,作為時代精神和藝術趣味的多樣性體現,能在作者和讀者之間達成精神上的溝通和審美上的共鳴,使讀者獲得持久的美的愉悅。往往也有缺乏風格但仍然獲得轟動效應之作,它們多半靠題材取勝,提出尖銳的社會問題。雖然具有一定的認識意義,但往往缺乏持久的審美效應,一但時過境遷、物是人非,便會湮沒無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