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舉行正式國際談判時,對有關各方在談判現場具體就座的位次,要求是非常嚴格的,禮儀性也很強。從總體上講,排列正式談判的座次,可分為兩種情況。
1.雙邊談判
雙邊談判,指的是由兩個方麵的人士所舉行的談判。在一般性的談判中,雙邊談判最為多見。雙邊談判的座次排列,主要有橫桌式和豎桌式兩種形式。
(1)橫桌式。橫桌式座次排列,是指談判桌在談判室內橫放,客方人員麵門而坐,主方人員背門而坐。除雙方主談者居中就座外,各方的其他人士則依其身份高低,各自先右後左、自高而低地分別在己方一側就座。雙方主談者的右側之位,在國內談判中可坐副手,而在涉外談判中則應由譯員就座。
(2)豎桌式。豎桌式座次排列,是指談判桌在談判室內豎放。具體排位時以進門時的方向為準,右側由客方人士就座,左側則由主方人士就座。在其他方麵,則與橫桌式排座相仿。(圖4.14)
圖4.14 雙邊談判的排位
2.多邊談判
多邊談判,在此是指由三方或三方以上人士所舉行的談判。多邊談判的座次排列,也可分為兩種形式。
(1)自由式。自由式座次排列,即各方人士在談判時自由就座,而無須事先正式安排座次。
(2)主席式。主席式座次排列,是指在談判室內麵向正門設置一個主席之位,由各方代表發言時使用。其他各方人士,則一律背對正門、麵對主席之位分別就座。各方代表發言後,亦須下台就座。(圖4.15)
圖4.15 多邊談判中主席式的排位
按照慣例,在雙邊談判中,應設置姓名簽;而在多邊談判中,則大多不需要設置姓名簽。在需要設置姓名簽時,應保證在座者每人都有姓名簽,沒有遺漏。姓名簽應以印刷體打印,同時采用本國與外方兩種文字,通常應以本國文字麵對自己,而以外方文字麵對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