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英美軍事戰略同盟關係的形成與發展:1919—1945

二、《ADB協定》

這次會議的最後報告稱為《ADB協定》(亦稱《ADB—1協定》)[96]。它的主要內容有:

第一,申明聯盟國家的戰爭目標和當前在遠東的戰略。

協定指出:

我們的目標是打敗德國和它的盟國,因此在遠東保持聯盟國家防禦日本進攻的態勢,以便保持對日本的長期經濟壓力,直到我們能夠發動進攻的時刻到來。[97]

第二,強調並列舉了聯盟國家在遠東的最重要的利益。這些利益是:

(a)海上交通線的安全。

(b)新加坡的安全。次重要的利益是在菲律賓群島的呂宋島的安全,因為隻要潛艇和飛機部隊能夠從呂宋島采取行動,那麽就能夠包抄來自東方的針對馬來亞或荷屬東印度的敵人的遠征軍。[98]

第三,提出了對日本南進行動的預測。

會議認為,日本的政策旨在整個東南亞和遠東地區建立新秩序,以實現它的政治和經濟目的。為此日本可能進攻菲律賓、中國香港、馬來亞、北婆羅洲、荷屬東印度群島以及在所有這些地區的海上交通線,甚至進攻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但是直到征服菲律賓之後,日本才能在其他地方冒大的風險。[99]

第四,概述了導致聯盟國家與日本進行戰爭的不同情況。

這些情況是:

如果日本直接進攻任何英、荷、澳、新的領土和托管領土,以及進攻菲律賓群島;

如果日本軍隊挺進到東經100°以西或北緯10°以南的任何泰國領土;

如果查明受到護航的大規模日本戰艦或商船正在向克拉地峽或馬來亞的東海岸或菲律賓行動,或越過馬來亞和菲律賓的北緯6°線;

如果日本軍隊占領了荷屬帝汶島、新喀裏多尼亞島或洛亞蒂群島,都應該受到聯盟國家的軍事抵抗。[100]

第五,提出了在堅持遠東防禦戰略的同時,可能對日本采取的某些進攻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