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當自覺其責任之重大。學生所享幸福之厚,既如上論;然幸福如何,今姑勿為深邃解釋,質言之,則權利爾。有權利斯有義務,為人生不易之原則。責任者即緣義務而生者也。
吾素不欲向青年學子作悲觀語,以犯教育上之大諱忌。但言至此,亦不能不一言之:今日中國實已陷於最危險之時期。所以然者,皆由我輩四十以上之人虛度光陰,學無所用,有負國家社會,貽汝輩後起青年以重大之痛苦。所望汝後輩之人,從今奮起直追,直接打救一己,間接打救國家,從根本上再造成一番人格,少彌蓋其罪惡。若汝等今猶不自振發,一如吾輩往日,是又增加重罪惡,而使後人食其報也。譬如病者,舊病未起,新病又生。中國前途,尚可救藥乎?嗚呼!從前留學生回國任事者不知幾多人矣,若者攪起民軍,若者同化官僚,若者讚成帝製以為國人詬病。夫有知識之人而為惡,其流毒甚於無知識者百倍,所謂才足濟奸也。故中國社會之壞,實由十年前之青年墮落所致。諸君不久畢業出校,十年以後,將為社會占有勢力之人。能自愛自立,則為社會種無窮之幸福;否則為社會增一重之歹人。近日中國病息奄奄,幾屆群醫束手之候,豈容再複剝斷!故今後幸而國存,實諸君之功;不幸而亡,則諸君之罪。我輩前日之罪,已無以對祖宗。諸君萬宜勉其責任,勿蹈覆轍。
《自覺心及其修養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