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之言至明白,而後人不了其義,遂有漢儒之妄說。夫司馬子長身為史官,作史固其所也。班孟堅因其父業而修《漢書》,即有人告私改作國史者,而被收係獄。《後漢書》亦私家之作,然著述於易代之後,故不以私作為罪。《新五代史》亦私家之作,所以不為罪者,徒以宋世法律之寬耳。若莊廷私修《明史》,生前未蒙刑罪,死後乃至戮屍。國史之不可私作也如此。故孔子曰竊取、曰罪我矣。
孔子之修《春秋》,其意在保存史書,不修則獨藏周室,修之則傳諸其人。秦之燔書,周室之史一炬無存。至今日而猶得聞十二諸侯之事者,獨賴孔子之修《春秋》耳。使孔子不修《春秋》,丘明不述《左傳》,則今日之視春秋猶是洪荒之世已。(以上論孔子修《春秋》)
《公羊傳》雲:“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此語不然。公羊在野之人,不知國史,以事實為傳聞,其實魯有國史,非傳聞也。董仲舒、何休更以“所見之世”為著太平,“所聞之世”為見升平,“所傳聞之世”為起衰亂,分二百四十二年以為三世,然《公羊》本謂“《春秋》撥亂世反諸正”,是指二百四十二年皆為亂世也。
僖公《經》二十八年:“天王狩於河陽。”《左傳》稱“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於河陽。”似傳意以此為孔子所修。然《史記?晉世家》稱“孔子讀史記,至文公,曰,諸侯無召王,王狩河陽者,《春秋》諱之也。”則知此乃晉史舊文,孔子據而錄之耳。是故杜氏以諸稱書、不書、先書、故書,不言、不稱、書曰之類皆是孔子新意,正未必然。
唯《趙世家》雲:“孔子聞趙簡子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保晉陽,故書《春秋》曰,趙鞅以晉陽叛。”此當為孔子特筆。又《左傳》具論《春秋》非聖人不能修,蓋以書齊豹曰盜、三叛人名為孔子特筆。此外,則孔子特筆治定者殆無幾焉。《春秋》本史官舊文,前後史官意見不同,故褒貶不能一致。例如《史》、《漢》二書,太史公所譏,往往為班孟堅所許。《春秋》之褒貶,當作如是觀矣。宋人謂《春秋》本無褒貶(朱晦庵即如此說),則又不然。三傳皆明言褒貶,不褒貶無以為懲勸,亂臣賊子何為而懼也。胡安國謂聖人以天自處,故王亦可貶。此又荒謬之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