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樊登講論語:學而(精裝版)

祭於公,不宿肉:祭祀之肉怎麽吃

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古時候祭祀都要用到肉,有時要用整頭牛或者豬來作為祭品,有時用整塊肉來祭。祭祀完了以後,要把肉切下來跟大家分。

諸侯一般都是用整頭的牲畜來祭祀,祭祀之後,再切成一塊一塊的分給官員,這也代表這是一個被相互認可的圈子,這種被分割的肉叫作胙肉。孔子後來周遊列國,很關鍵的原因就是胙肉不至。魯君祭祀完了以後竟然不給孔子分胙肉,孔子在家裏等了好幾天,才決心出國。到了魯國的邊界,他又待了三天,想著萬一魯君再命人把胙肉送來,自己就不走了。結果還是沒有等到,孔子心灰意冷,開始周遊列國。

分享胙肉是當時很重要的禮儀和習俗。

“祭於公,不宿肉”,參加國家祭典所分得的祭肉,拿回家以後不要過夜,要在當天吃掉。

“祭肉不出三日”,家裏有祭肉,存放不能超過三天。

“出三日,不食之矣”,過了三天就不要再吃了,這也是衛生文明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