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摭言壹伍雜記條雲:
白樂天去世,大中皇帝以詩吊之曰,綴玉聯珠六十年。誰教冥路作詩仙。浮雲不係名居易,造化無為字樂天。童子解吟長恨曲,胡兒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滿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愴然。
寅恪案:此詩是否真為宣宗所作,姑不置論。然樂天之長恨歌琵琶引兩詩相提並論,其來已久,據此可知也。故茲箋證長恨歌訖,乃次及琵琶引焉。
寅恪於論長恨歌篇時,曾標舉文人之關係一目。其大旨以為樂天當日之文雄詩傑,各出其作品互事觀摩,各竭其才智競求超勝。故今世之治文學史者,必就同一性質題目之作品,考定其作成之年代,於同中求異,異中見同,為一比較分析之研究,而後文學演化之跡象,與夫文人才學之高下,始得明瞭。否則模糊影響,任意批評,恐終不能有真知灼見也。今請仍以比較之研究論樂天之琵琶引。
張戒歲寒堂詩話上雲:
長恨歌元和元年[樂天]尉盩厔時作,是時年三十五。謫江州,十一年作琵琶行。二詩工拙遠不侔矣。如琵琶行,雖未免於煩悉,然其語意甚當,後來作者,未易超越也。
寅恪案:樂天於長慶末年所作,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七律(白氏長慶集壹陸)中,自述其平生得意之詩,首舉長恨歌而不及琵琶引。若據以謂樂天不自以琵琶引為佳,固屬不可。然樂天心中絕不以長恨歌為拙,而琵琶引為較工,則斷斷可知。此張氏琵琶引工於長恨歌之論,不可依據者也。然張氏謂琵琶引「語意甚當,後來作者,未易超越」,其言甚允。蓋樂天之作此詩,亦已依其同時才士,即元微之,所作同一性質題目之詩,即琵琶歌,加以改進。今取兩詩比較分析,其因襲變革之詞句及意旨,固曆曆可覩也。後來作者能否超越,所不敢知,而樂天當日實已超越微之所作,要為無可疑者。至樂天詩中疑滯之字句,不易解釋,或莫知適從者,亦可因比較研究,而取決一是。斯又此種研究方法之副收獲品矣。茲先考定微之作品年代,然後詮論樂天之詩。元氏長慶集貳陸琵琶歌(原注雲:寄管兒兼晦鐵山。)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