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陳寅恪文集

七德舞

元微之樂府新題法曲雲:

秦王破陣非無作,作之宗廟見艱難。

又立部伎雲:

太宗廟樂傳子孫,取類群凶陣初破。

白樂天則取其意別為一篇,即此篇是也。此篇專陳祖宗王業之艱難以示其子孫。易言之,即鋪陳太宗創業之功績,以獻諫於當日之憲宗,所謂「采詩」「諷諫」「為君」諸義,實在於是。斯樂天所以取此篇,為其新樂府五十首之冠也。

凡詮釋詩句,要在確能舉出作者所依據以構思之古書,並須說明其所以依據此書,而不依據他書之故。若僅泛泛標舉,則縱能指出最初之出處,或同時之史事,其實無當於第一義諦也。故茲於論述樂天此篇之主旨後,即進而推求其構思時所依據之原書,並先說明其所以取用此書之故焉。

類書之作,本為便利屬文,樂天尤喜編纂類書,如策林之類。蓋其初原為供一己之使用,其後乃兼利他人也。唐世應進士製科之舉子,固須玩習類書,以為決科射策之需,而文學侍從之臣,亦必繙檢類書,以供起草代言之用。觀元氏長慶集貳貳酬樂天餘思不盡加為六韻之作詩「白樸流傳用轉新」句自注雲:

樂天於翰林中書取書詔批答詞等撰為程式,禁中號曰白樸。每有新入學士求訪,寶重過於六典也。

則知唐世翰林與六典之關係。六典一書,究否施行,自來成為問題。詳拙著隋唐製度淵源略論稿職官章,茲不多論。要之其書乃以唐代現行令式分配編纂,合於古代禮經,即周官之形式,實是便於官吏公文一種最有權威之類書。他不必旁引,即如樂天新樂府道州民篇述陽城奏語雲:

城雲臣按六典書。任土貢有不貢無。

是其證也。夫六典為法令之類書,宜翰林學士所不可須臾離者,但現行法令類書之外,供繙檢者,仍須有本朝掌故之類書。唐代祖宗功德之盛,莫過於太宗,而太宗實錄四十卷部帙繁重,且係編年之體,故事跡不易檢查。斯太宗實錄之分類節要本,即吳兢貞觀政要一書所以成為古今之要籍也。此書之實質為一掌故之類書,必與六典同為翰林學士所寶重而玩習,固無疑義,則樂天作七德舞時即先取此書尋撦材料以構成其骨幹,乃極自然之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