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還是很愉快的,直到我在我的甜品裏麵吃出了戒指。
我差點沒把我自己的牙齒給咬碎,當我吐出戒指看著它發呆的時候,一大捧花已經遞到了我的麵前。
“晚凝,做我女朋友吧。”
他在他的生日這天又再次向我表白,這時餐廳裏的其他人都向我們看過來。
多多少少有些尷尬,好像拒絕更尷尬。
看他誠懇的眼神,我雖然有些不忍拒絕,但是我實在是對他不太來電。
這時我聽到了鈴鐺的聲音,我向聲音來源處看去,隻見肉肉從餐廳的另一頭搖搖晃晃地向我跑過來。
它脖子上還掛著個什麽東西,等它跑近了我才看清楚,肉肉的脖子上居然掛著一個牌子。
牌子上是手繪的圖案,一男一女,中間還有條狗。
不用說,男的是沈斐,女的是我。
圖案的下麵還有一行字:請答應我養父吧,好嗎?媽媽。
養父這個稱呼挺好笑的,我一下子忍不住就笑出聲來了,然後餐廳裏的其他人就開始鼓掌拍手,仿佛我這一笑就已經答應了似的。
而沈斐就趁機將花塞進了我的懷裏,而那戒指他也從桌上撿起來,我急忙把手背到身後。
“不,太快了。”
“我不是跟你求婚了,戒指隻是個儀式感。”他用紙巾將戒指擦幹淨遞到我麵前。
現在整個餐廳的人都在看我們,這個時候我如果拒絕沈斐,估計他會無地自容。
我隻能接過了戒指,心想反正隻是追求我而已,又不是答應他的求婚。
就算結婚還可以離婚呢。
沈斐激動地一下子抱住了我,他的力氣太大了,差點沒把我撞倒。
而我在他胸肌過為發達的懷抱裏有些喘不過氣來,我輕輕地拍了拍他的後背。
“好啦,放開我那麽多人看著。”
他還緊抱著我舍不得放,我整個人都快被他抱得嵌進他的懷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