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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3章 蕭讓強奸案(27)

證人:“我是網約車司機,9月30號晚上快十點,咪喵平台給我派單。我在霄雲壹號大門口接到一個姑娘,姑娘看上去很年輕,穿著超短裙,渾身噴得香噴噴的。

她一上車就跟人打電話,說——有客人約我出台,我現在打車去將府公園,晚點回去。——就是去公園走走,陪客人說說話。——不是去開房,我不會跟客人開房的。”

公訴人:“你在幾點幾分,把乘客送到哪裏?”

證人:“十點十三分,把姑娘送到將府公園南門門口。”

公訴人:“她下車後,往哪個方向走,你看見了嗎?”

證人:“我看見了。她下車後,馬上就上了一輛京A的黑色邁巴赫。”

公訴人:“車牌號是多少你看清楚了麽?”

證人點點頭:“看清楚了,車牌號是京A89666!”

公訴人向合議庭提交了被害人上車的監控畫麵,監控清楚拍到車牌號。

公訴人:“被害人上車赴約被告人的時候,她以為她隻是去陪一個客人聊聊天,她向自己的朋友強調,自己‘不是去開房,不會跟客人開房的’,令她沒想到的是,她一上車,就被被告人強奸了!”

審判長看向程儒言,眼神帶著警告:“辯護人,有沒有問題詢問證人?”

程儒言將話筒拉到身前:“證人,你一個月要接多少單?”

證人想了想:“幾百單。不好說。”

程儒言:“一個月幾百張單子,也就是說,你一個月至少得載幾百個乘客,怎麽就對其中一個乘客說過的話記得那麽清楚?”

證人:“因為那天那個客人長得很漂亮,說實話,我從沒拉過這麽漂亮的客人,就多看了幾眼,也好奇她的聲音,所以就對她當時講電話的內容有印象。”

程儒言:“你撒謊!案發當晚,十點到十點半這半小時裏,根本沒有電話打進被害人的手機裏,也沒有電話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