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停下了吧?”我一字一頓地說,“別再喝威士忌了。酒吧要關門了,回家去吧。”
“別……別……求你別說這個。再給我一……杯。最後一杯。”客人一邊懇求,一邊伸過來他的空酒杯。我看看手表,淩晨十二點四十五分。嚴格說來,酒吧要到一點鍾才打烊。我不情願地拿出一瓶黑狗朗姆酒。“一百盧比,先交錢。”我斷然要求道。男人從襯衫口袋裏摸出一張皺巴巴的票子。我仔細地斟了一量杯,倒在他的酒杯裏。
“謝謝你,酒……酒……酒……保。”他說著大口痛飲朗姆酒,然後一頭栽倒在桌上。酒杯掉在地上摔個粉碎,瓶中的蘇打水也濺得到處都是。他還打翻了盛薄荷醬的碗。兩秒鍾內這個人就會沉沉入睡,而我除了必須清理這個爛攤子,還得叫輛出租車,好歹把他送回家。雖說我夠聰明,預先收了他的酒錢,但還是忘了跟他要點兒小費。
事情弄成這樣,也許該怪我自己。那個客人表露出的種種跡象,完全說明他隨時會爛醉如泥不省人事,我卻以為他還能再灌下最後一杯。一如往常,我又錯了。
在吉米酒吧餐廳幹了兩個月後,我依然沒法準確無誤地估計出一個酒鬼的酒量,不過倒是對酒鬼們作了個大致的分類。打頭的屬馬,他們可以連喝八杯依然口齒清晰;然後是驢,他們三兩杯下肚之後,便開始胡言亂語吵嚷不休,要麽就變得異常傷感、痛哭流涕;接下來是狗,喝得越多越想吵架幹仗、尋釁滋事,有些人還會調戲露西;狗下麵是熊,喝著喝著就迷迷糊糊地睡著了。最低級的是豬,他們喝下最後一杯便開始大吐特吐。這個歸類並非一成不變,我見過一些酒鬼,他們一開頭表現得像馬,最後卻變成了豬。狗也會喝成熊。還好,今天這個酒鬼最後喝成了熊,而不是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