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科學園那邊的永旺超市打工。和林誌純剛認識那會兒,我也是剛去那兒。是日語專業的一個哥們兒介紹我去的,他和她同班女友也在那兒打工。當收銀員,一天得站八個小時,穿著悶熱的工作服,麵對讓人眼花繚亂的錢物。
那個深秋的周末,林誌純突然未經我同意就跑來找我。他說他無聊,笑著捋他的長發,又對超市看上看下。這兒和別的超市並無什麽不同,高大的廳堂白熾燈照耀,冷氣呼呼吹著,打碼聲與人聲交雜。不一會兒,一起打工的同學幾個就湊了過來。我被換班,不得不接著工作,林誌純就和同學幾個聊起天來。等中午吃飯的時候,他們竟然已經十分熟絡了。
我遠遠看去:那個女同學完全撲到了林誌純懷裏——雖說是為了看畫。林誌純拿著鉛筆,不好意思地笑著。哥們兒和我無奈地對視一眼,叫上大家一塊兒去吃盒飯。
我和林誌純坐在一邊吃飯時,那女生又扯著自己男朋友過來,邊吃邊問:“你為什麽要留長發啊?有什麽原因嗎?你留長發很好看!我一直就特別欣賞有勇氣留長發的男人!”林誌純隻傻笑著勉強回答了幾句。
我知道為何我剛來的時候她沒有現在的勢頭,因為這個長發美男是閑著無聊來找我的,勾起了她的遐想。一下午,隻要她一有空,不是纏著林誌純畫畫,就是纏著我問東問西。我看見她齊耳短發邊俏皮的卷曲就心煩意亂,但還是壓抑著,裝傻,笑笑什麽也不說。
“你還是合適一點吧,”我那哥們兒終於一把攬過自己的女朋友,“別人隻是他高中同學而已。”
同事叫我過去接班時,我掃了一眼坐在廁所前凳子上的林誌純,他正被大媽要求畫像,臉上有些害羞的笑容,不知道大媽對他說了什麽。他手中的鉛筆上下來回塗著,又時不時看一眼正在畫的大媽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