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沒什麽大不了的。開始時我甚至都沒感到在喝酒,然後覺得有些頭暈,像是要嘔吐。
唔,我的身體係統不再適應酒精。一個星期沒喝酒了。上次整整一個星期不喝酒是什麽時候的事了?
我記不起來了。可能是十五年前吧。也許是二十年,或更久。
我站在那兒,前臂搭在吧台上,一隻腳踩在身旁吧椅底部的橫檔上,努力判斷自己的感覺。我認為,同幾分鍾前相比,現在不那麽痛心了,而是有種古怪的失落感。但失落了什麽呢?
“還要一杯?”
我本想點頭,但還是控製住自己,搖搖頭。
“現在不要,”我說,“可以給我換些一角硬幣嗎?我得打幾個電話。”
他幫我把一元錢換成零錢,然後把公用電話的位置指給我。我把自己關在電話亭裏,掏出筆記本和筆,開始打電話。
我花了幾個硬幣來了解誰在負責達基嫩的案子,又花了兩三個硬幣找這個人。最後,我終於被轉接到城北分局的辦公室。
我說想跟德金警探講話,一個聲音說道:“稍等,”然後,“喬,找你的。”
片刻之後,另外一個聲音說:“我就是約瑟夫·德金。”
我說:“德金,我叫斯卡德。我想知道你是否抓到達基嫩凶殺案的凶手了?”
“我沒聽清你的名字,”他說。
“我是馬修·斯卡德,我不是要從你那兒打探消息,而是要提供消息。如果你還沒抓到那個皮條客的話,我可以給你些線索。”
片刻停頓之後,他說:“我們還沒抓到任何人。”
“她有一個皮條客。”
“我們知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嗎?”
“瞧,斯卡德先生——”
“她的皮條客叫錢斯。那也許是名,也許是姓,或隻是一個綽號。犯罪記錄裏沒有他,至少沒有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