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民不和官鬥(二)
大海說:“隻有靠自己的力量,自己保護自己,這是血的教訓!切記切記!自己保護了自己就不必求助於法律,就不必求爺爺告奶奶,不必請神送鬼!還是那句古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在不講信用的人麵前,也不要相信合同,合同一樣是一張廢紙!在誠信的人麵前,就沒有必要寫什麽合同,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是專門製約那些不守信用的人的,可往往法律被不講信用的人利用,你難道沒有體會嗎?”
木愚說:“你說得有道理,但國家法律就沒有用了嗎?當你迫不得已受到傷害時怎麽辦?當你自己不能保護自己時受到傷害怎麽辦?我不是說你受到欺騙或輕信別人受到的傷害,比如有人明著欺負你,你又沒有力量對抗時怎麽辦?也不依靠國家法律嗎?”
大海停頓了一下說:“事情都不是絕對的,除非物質的運動!法律也不是沒有用,但自己必須學會利用,即使自己不象沒有道義的人們那樣詭辯,那樣胡攪蠻纏,也應該動動腦子。比如,俺們村有一個不錯的找我融資,我就不和他簽訂什麽合同,我不管他怎麽弄,按他們的條條框框辦也好,他想利用我的錢賺錢也好,隻有一條,比方說到期可以給我除本錢以外5000塊錢的利潤,我就讓他給我打本錢加利潤的借款條,上邊也不寫別的,有借款期限,到時你給我錢就得了。萬一公司出了事,我就找要我融資的,他給我打的手續我就向他要錢,而且有他的房產做抵押。到時,打起官司來也簡單,也不用說長道短。說到紙上,說不到紙下,就和高玉山和你一樣,人家約束你的都寫在了紙上,而承諾你的隻是口頭語言,嘴是兩張皮,可說東,也可以說西,那裏靠得住?”
木愚說:“人失去信義了便沒有辦法打交道了,在沒有信用基礎上的交道該有多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