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最後的辯論
辯論要點
橫濱地方法院刑事第五部:
關於被告人上田宏殺人及屍體遺棄一案,辯護人提出辯論要點如下:
第一、起訴事實及檢察官所提出的事實的要點(略)。
第二、辯護人對控訴被告人的起訴事實及檢察官所提出的事實的認可與否和辯護人的陳述(略)。
本案起訴事實之一是:(1)被告殺人是有意殺人是由於有意殺人呢?(2)被告殺人還是未必有意殺人?(3)被告殺人是由於有意識地傷害而致死的呢?(4)被告殺人還是由於一時過失而造成的傷害致死呢?關於以上事實的認定,因意見分歧,一時難以斷定。
第三、辯護人的意見。
一、被害者阪井初子與宮內辰造的關係。
但是,以後宮內依然到味美飲食店吃喝,而且,沒有停止對顧客的威脅,這一點,大村吾一在法庭上的證詞及其他人的證詞已說明得非常清楚。
辯護人確信被告人既不是故意殺人又不是故意傷害,而且認為:被告人也不是過失殺人。其理由如下:
因此,可以認為:被害者初子與宮內的關係,是那種典型的新宿無賴與酒吧間女招待之間的關係。同時也可以認定:初子對宮內是戀戀不舍的。這一點,從案件發生的那天,即六月二十八日初子為收欠款途中到長後鎮宮內家看見宮內與京子一起喝酒,勃然大怒,向京子施加暴力以及她說的話“決不分手,不給他十萬日元”等這些事實也可以清楚地看出。
案件發生的前一天,即二十七日夜晚八點,初子把上田宏單獨叫到味美飲食店,向他透露出要停業去橫濱;應當說,這是被害人向被告吐露出不自然的愛情。但是,被告沒有答應初子的求愛,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兩人之間很難確認發生過肉體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