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帝闕韶華

第六十七章 蟾宮折桂

紀庭輝被暫時關進靜王府,是在八月十三,在此後的十幾二十天裏,他沒有像最初恐懼的那樣被滿懷仇恨的昔日同門立時處死,但也吃了不少苦頭。

天宜帝當初有過諭旨,如果證實了他就是嶽乾,交給華山派之前要先杖四十,懲戒欺君之罪。後來情勢緊急,沒來得及在牢中履行杖責就將他帶了出來。但這場活罪是不能免的,秦霜辦理時想到,許多波折皆是由此人而起,連累得靜王病了一場,就由不得著惱。於是這四十杖分開進行,每次打十下,不傷筋骨,主要製造皮肉傷,以免封景儀一行要啟程時走不了路。打過後敷藥養傷,三日後再打十下,如此反複。

紀庭輝盡管身有武功,畢竟沒練過金鍾罩鐵布衫。每次剛開始結痂的傷口再受杖擊,打得皮開肉綻,簡直苦不堪言。

被封景儀指認,他心灰了大半,待到被送進靜王府,更覺再無幸理。正由於曾接受陰使的親自培養、耳提麵命,他比旁人更明白魏無澤的心性以及對洛湮華的仇視忌憚。自己落入琅環宗主手中許多日子,隻怕早已被看成了死人或者叛徒。而想到昆侖府對付叛徒的手段,他便不寒而栗,相形之下,還不如被華山派治個欺師滅祖,至少死得痛快。

他不是沒想過自盡,總好過擔驚受怕,零碎受罪,然而越是窮途末路,心裏就越升起不甘和求生的欲望,強烈得連自己都吃驚。似乎自從在天牢裏經曆過差點被押上法場的驚恐後,他就很難擺脫這種怕死的狀態了。

皮肉之苦痛徹心肺,卻在提醒他還活著,而且從未如此渴望能繼續苟活於世。

十天挨完四頓殺威棒,他暫時下不了地,一連五六天無人理睬,傷藥倒是有,食物比天牢中好,而且還有床。紀庭輝每天趴著胡思亂想:如今逃走無望,華山派和昆侖府都絕難討好,但自己對洛湮華一方應當尚有利用價值,再是希望渺茫,萬一能換來一線生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