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朕真也想做明君

第八十三章

這兩道政令, 在朝中驟地掀起了軒然大波。

政令從某些角度講,其實很貼心。

挪用的公款,可以分兩年還清, 倘若兩年內還清, 那麽這筆錢, 隻算做公務用, 沒有任何追究。但若超過兩年,則需按月向朝廷支付額外的挪用銀。

就是利息。

不高, 歲萬息二千。

但挪用得多的就不一樣了,在審計司官員將政令詳細講明的時候,有幾個須發皆白的老臣咣當就昏過去了。

要利息這件事提出時在審計司引起了不少的爭議,還是在明知政令是蕭嶺提出的情況下引起了爭議。

委婉大概就是, 雖然挪用國庫款項的確是為官者的不對, 然而身為君主,討回陳欠天經地義, 但是, 但是還收利息未免不大體麵, 君子輕財重氣,何況蕭嶺為君,乃是天下人的表率。

陳爻不以為然, 用陳可悅陳郎君的話來說就是,“挪用國庫的錢隻將銀兩還上即可已是天大優容, 挪用數年而無半點懲治未免太過便宜了,民間借貸息三分到五分不等, 而今隻要息二分, 非為求財, 而為小施懲戒, 況且,兩年之內還上,並無利息,還能刺激官員快點歸還欠款,有何不可?”

這個爭論在蕭嶺的一句,“朕以為陳郎官所言甚是。”為終結。

就當借低息貸款了。

在聽到一日之間有數十官員昏過去的消息後,蕭嶺勾唇,道:“叫太醫令安排一下,各官署都配一位太醫,帶上順氣的藥。”真以為公款是那麽好花的?非但要給朕還出來,還要連本帶利地還,“都是國之棟梁,為著一點身外之物,傷到身子可不好。”

這話被去官署待命的太醫們傳了出去,引得要還錢的官員們幾乎要嘔出一口血來。

身外之物?

說的這樣隨意,也沒見陛下您不要這身外之物啊!

有太醫在,官署裏官員昏倒的頻率直線降低,倒不是這些太醫醫術多麽驚人,而是太醫在,他們不能隨隨便便裝昏告病了,被診治出來算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