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道政令, 在朝中驟地掀起了軒然大波。
政令從某些角度講,其實很貼心。
挪用的公款,可以分兩年還清, 倘若兩年內還清, 那麽這筆錢, 隻算做公務用, 沒有任何追究。但若超過兩年,則需按月向朝廷支付額外的挪用銀。
就是利息。
不高, 歲萬息二千。
但挪用得多的就不一樣了,在審計司官員將政令詳細講明的時候,有幾個須發皆白的老臣咣當就昏過去了。
要利息這件事提出時在審計司引起了不少的爭議,還是在明知政令是蕭嶺提出的情況下引起了爭議。
委婉大概就是, 雖然挪用國庫款項的確是為官者的不對, 然而身為君主,討回陳欠天經地義, 但是, 但是還收利息未免不大體麵, 君子輕財重氣,何況蕭嶺為君,乃是天下人的表率。
陳爻不以為然, 用陳可悅陳郎君的話來說就是,“挪用國庫的錢隻將銀兩還上即可已是天大優容, 挪用數年而無半點懲治未免太過便宜了,民間借貸息三分到五分不等, 而今隻要息二分, 非為求財, 而為小施懲戒, 況且,兩年之內還上,並無利息,還能刺激官員快點歸還欠款,有何不可?”
這個爭論在蕭嶺的一句,“朕以為陳郎官所言甚是。”為終結。
就當借低息貸款了。
在聽到一日之間有數十官員昏過去的消息後,蕭嶺勾唇,道:“叫太醫令安排一下,各官署都配一位太醫,帶上順氣的藥。”真以為公款是那麽好花的?非但要給朕還出來,還要連本帶利地還,“都是國之棟梁,為著一點身外之物,傷到身子可不好。”
這話被去官署待命的太醫們傳了出去,引得要還錢的官員們幾乎要嘔出一口血來。
身外之物?
說的這樣隨意,也沒見陛下您不要這身外之物啊!
有太醫在,官署裏官員昏倒的頻率直線降低,倒不是這些太醫醫術多麽驚人,而是太醫在,他們不能隨隨便便裝昏告病了,被診治出來算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