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企業家看來,媒體需要歌功頌德,而不應該揭短。特別是那些為社會的發展做出一定貢獻的企業,從來都是社會的驕子,生活在一片掌聲中,被花環纏繞。因此,他們對媒體的揭短和批評很是憤憤不平。
輿論監督,是新聞媒體的重要職能。這種輿論導向和左右群體意誌的能力,在企業危機事件的處理中起到了關鍵的橋梁作用。因此,每個企業都不得不重視與新聞媒體的關係。
媒體不是歌功頌德、文過飾非的工具
南方一家大型的集團公司發生了員工和顧客的糾紛。員工實在無法忍受顧客的糾纏,一怒之下打了顧客。第二天,媒體就發表了此事,很嚴肅地指責員工的做法,給公司帶來了嚴重的消極影響。
總經理見報後在辦公室中大聲咆哮:"媒體也太較真了。我們這樣的企業為本市做出了多少貢獻,安排了多少下崗職工。每年繳納多少稅收?這些它熟視無睹,偏偏抓住這麽不起眼的一點芝麻小事大肆炒作,真不像話!"
辦公室主任勸說他:“總經理,目前我們沒時間討論準對誰錯,即便我們確實冤枉,也應當主動向媒體說明情況,積極溝通”。
老總一聽就火了,“什麽,找媒體溝通?明明是他們的錯,我去找他們溝通?他們為什麽總是盯著一點,為什麽不報道我們的正麵形象?"
"老總,如果媒體繼續報道的話,對公司的不良影響不是更大嗎?"
“讓它說好了,我們沒有錯。他們總愛小題大做,憑什麽讓我們找它?”
老總仍然固執己見地堅持;辦公室主任也很無奈。
結果,老總的這句話被員工在網上發帖後,總經理和企業的形象都一落千丈。
在這位老總看來,因為企業勞苦功高,所以,媒體就應該大唱讚歌,不應該批評,或者即便是自己的失誤也應該文過飾非。有這種認知偏差的人在企業和政府官員中都存在。正是這種錯誤的人生極大影響了媒體“輿論監督”功能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