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婉是一種修辭手法,即在講話時不直陳本意,而是用委婉之詞加以烘托或暗示,讓人思而得之,而且越揣摩,似乎含義越深越多,因而也就越有吸引力和感染力,避免了因直率而損傷他人的顏麵。因此,委婉成為一種人際交往中常用的說話方式。
委婉與做人正直、直率並不矛盾。做人固然要正直、直率,但並不意味著說話都要直言,因為不適當的直言如同反麵說話一樣,是一種消極和否定的語言暗示,不是使人抵觸、反感,就是使人顧慮重重,增加心理壓力,而恰當得體的委婉說話則意味著一種積極的語言暗示。
如醫生給人看病,遇到病情較嚴重而又診治不及時的病人,如果直言道:“你怎麽這麽瘦哇!臉色也很難看!”“你知道你的病已經到了什麽地步了嗎?”“哎呀!你是怎麽搞的?你這個病為什麽不早點來看呢!”這些說法病人聽到耳朵裏會產生什麽樣的聯想呢?估計沒病也要被嚇出病了,這就是有話直說的消極之處;相反,如果醫生說:“幸好你及時來看病,隻要你按時吃藥,多注意休息,放下思想包袱,相信你很快就會好起來的。”這將給病人很大的鼓舞。
又如,夫妻關係中:當妻子買了一條新裙子,征求丈夫的意見,丈夫覺得妻子買的裙子過於鮮豔,不符合她的年齡和氣質,如果丈夫不懂得尊重、體貼妻子的心情,就會直白地批評說:“你看你的審美觀可真成問題,一把年紀了還穿這麽鮮豔的衣服,哪裏好看了?”這樣生硬、貶損的話必定會傷害妻子的自尊心。但是如果丈夫換一種說法,尊重、體諒妻子的心情,就會把否定的意見說得委婉、得體,給予暗示:“不錯,顏色真鮮豔,是給女兒買的嗎?女兒一定會喜歡。”這樣既暗示了妻子穿這條裙子不合適,又避免了直白話的生硬給妻子自尊心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