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與工作中,人們不可能具有同樣的想法。在推廣新戰略,引入新方法、新技術的工作空間中,種種不一致的觀點會在所難免地演變為激烈的辯論或衝突。在這個社會上,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天天碰到笑臉”,因此也不可能“天天都是好心情”。
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經常麵對意見分歧,經常遇到與自己想法不同的人。懷有分歧、心存反對的人無非就是在方向選擇和對利益的認識上有所不同。盡管分歧乃至對立會使人們的關係變得緊張,但黃金準則在這時能幫上忙。就是,你希望別人如何對待一個持不同意見的你,你就應該如何去對待那些持不同意見的別人。
就此而言,當你不同意他人的觀點和看法時,或麵對那些與你存在分歧甚至對立的人時,站起來與他針鋒相對地爭論一番並非上策,而如果能巧妙地運用說服力,相信定會是另一番風景。具體來說,說服不是批判,不是鬥爭性、對抗性的。在試圖說服那些與自己意見不一致的人時,我們不能把他們當作對手或敵人,而是當作平等的夥伴。對這樣的人進行溝通,不是為了讓他們言聽計從,而是為了讓他們接受那些對他們有益卻因為種種原因還沒能理解的東西。歸根結底,說服是一種和平的事業,即使爭吵,取勝的一方也要和“失敗”的一方和平相處。一旦考慮到這種“和平共處”的價值,在語言上戰勝對方就絕非上策了。
不考慮對方利益且又盲目地投入爭論的人,大有一種過了今天不管明天的偏激心態,但明天總會到來,但那時又該如何彌補今天犯下的錯誤呢?
美國科學家、政治家本傑明·富蘭克林在他還是涉世不深的青年時,有個關心他的人對他說:“本傑明,你真是無可救藥。對意見與你相左的人,你總是粗魯地加以侮辱,致使他們也不得不盡力反擊。你的朋友認為,若是你不在他們身旁,他們會更快樂自在。你懂得太多,所以他們覺得自己沒有什麽話可以對你說。”這一番話對富蘭克林起了警醒的作用,他在自傳中寫道:“從此之後,我立下規則,我不再直接反對並傷害別人,也不過於伸張自己的意見。假如有人提出某種主張,而我認為是錯的,我不再粗魯地與他們爭辯。相反地,我先找出一些特定的事例,證明對方可能也是對的,隻是在目前狀況下,這些看法‘似乎’有些不妥。”結果,富蘭克林發現情況有奇跡般的轉變:“經過這樣的改變後,我發現受益頗多。和別人交談,氣氛顯得愉快了,由於采取一種謙和的態度,別人在接受我的意見時也不會發生爭論;如果我是錯的,則不會有人攻擊我而使我受辱;而在‘我對,別人錯’的狀況下,則更容易說服對方轉而同意我的看法。”富蘭克林由此走上了一條成功之路,使他的智慧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承認。他的思想也影響了他生前及逝後的幾代美國人,他也成為一代曆史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