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一場談判是否成功,很多人認為是以自己獲得利益的多少作為評判標準,其實,真正的成功是“你贏我也贏”,談判本身是一種互利合作,雙贏才是最終的目的。
現代談判,雙方總想爭個你死我活,隻考慮自身利益而忽略對方,最終“不歡而散”的例子數不勝數。因為雙方都想從談判中或多或少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誰都不想無功而返。但是雖然不可能每個人都對結果感到十分滿意,但是尋求滿足各方需求的途徑這就是雙贏。
考慮對方的利益並不代表遷就、迎合,而是一種尊重,如果你不考慮對方,不表明自己對他們的理解和關心,也就無法讓對方認真聽取你的意見,討論你的建議和選擇,自然,你也就無法實現你的利益。
商業談判也好,生活談判也罷,都是各取所需,並不是互相傷害。
一位妻子要過生日了,她希望丈夫不要再送花、香水、巧克力或隻是請吃頓飯,她希望得到一顆鑽戒。
“今年我過生日,你送我一顆鑽戒好不好?”她對丈夫說。
“什麽?”
“我不要那些花啊、香水啊、巧克力的。沒意思嘛,一下子就用完了、吃完了,不如鑽戒,可以做個紀念。”
“鑽戒,什麽時候都可以買。送你花、請你吃飯,多有情調!”
“可是我要鑽戒,人家都有鑽戒,就我沒有……”結果,兩個人因為生日禮物,居然吵起來了,吵得甚至要離婚。
顯然這位妻子是不懂得談判的,她隻是一口咬準自己的所需,而沒有考慮到丈夫。再來看一個類似的事例:
有個太太,想要顆鑽戒當生日禮物。但是她沒直說,卻講:“親愛的,今年不要送我生日禮物了,好不好?”
“為什麽?”丈夫詫異地問,“我當然要送。”
“明年也不要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