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宗教哲學心理學家索倫·克爾凱郭爾曾經有警世三條:第一,不要用自己的錯誤懲罰自己;第二,不要用自己的錯誤懲罰別人;第三,不要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然而,對於很多人來說,這三條通常都沒能做到。
如果說,用自己的錯誤懲罰自己以及懲罰別人,尚且存在基礎邏輯,那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聽著就有些不劃算了。理由很簡單,憑什麽別人犯的錯誤,到最後竟然要我們來買單呢?不過遺憾的是,生活中,這種為他人的過錯買單的事總是發生在那些內心敏感的人身上,他們為此不知受過多少傷害。
古時有一個婦人,為人特別敏感,別人犯了錯,隻要和她能扯上一點關係,她都會怨氣衝天。比如,鄰居借了她的碗筷不還,她又不好意思催著要,隻好一個人生悶氣;老公外出喝酒徹夜不回,她不知道去哪兒尋人,隻好一個人生悶氣;孩子調皮搗蛋不愛學習,她恨鐵不成鋼,隻好一個人生悶氣。其實,她也知道自己這樣不好,可就是改不了,便去求一位高僧為自己談禪說道,開闊心胸。
高僧聽了她的講述,一言不發地把她領到一座禪房中,落鎖而去。婦人氣得跳腳大罵,罵了許久,高僧也不理會。婦人又開始哀求,高僧仍置若罔聞。婦人終於沉默了。高僧來到門外,問她:“你還生氣嗎?”
婦人說:“我隻為我自己生氣,我怎麽會到這地方來受這份罪?”
“連自己都不原諒的人怎麽能心如止水?”高僧拂袖而去。
過了一會兒,高僧又問她:“還生氣嗎?”
“不生氣了。”婦人說。
高僧追問:“為什麽?”
“氣也沒有辦法呀。”婦人無奈地說。
“你的氣並未消逝,還壓在心裏,爆發後將會更加劇烈。”高僧又離開了。
當高僧第三次來到門前時,婦人連忙告訴他:“我不生氣了,因為不值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