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談判勝負手

準備多個方案,盡量“雙贏”

有兩兄弟在為爭奪一個蘋果而吵架。最後,他們的媽媽出麵,用刀分開,每人一半,他們才安靜下來。也許你認為這種裁決很正確。但事實是5歲的弟弟吃了果肉,扔了蘋果核;而8歲的哥哥扔了果肉,將果核種在院子裏。

是什麽原因,使多數的談判都是各分半個蘋果;而非一方得到全部果肉,一方得到所有果核?

如果你擬出了多種選擇方案,這種“雙輸”的局麵就迎刃而解了。

◆不要在一棵樹上吊死

在談判中,無法得到其他不同的選擇方案的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認為事態的本質是二選一,也就是認為爭論的結果不是贏,就是輸。談判,常常被誤認為是一場“固定金額”非輸即贏的賽局。如果對方把車子的價格提高了100元,一方就認為自己吃虧了100元。並存在這樣一種誤解,麵對所有的答案,已經毫無通融的餘地,隻有犧牲自己方能滿足對方,何必再想其他的方案。實際上,有許多人就是這麽執迷不悟的。

◆眼裏不要隻有自己

妨礙找出符合現實的方案的另一種障礙,就是當事人隻關心自己眼前的利益。事實上,要使自己獲得利益,必須要有讓對方也得到利益的方案才可行。話雖如此,常人隻慣用情緒與從自身利益出發來處理問題,無法去考慮適合雙方利益的好方案,並采取客觀的態度。

而且,心理上也傾向於拒絕承認對方想法的正當性。也就是說,不去思考使對方得到滿足的方案。短視的、自我的、本位的態度,使得談判者常常站在偏頗的立場,至多隻能單方麵、片麵地解決問題。

◆構思是構思,決定是決定

隨意做判斷會影響思路的開闊性,因此,對創造性行為和批評性行為必須加以區分;也就是說,要把構想解決方案的過程和決定選擇的過程分開。形象地說,構思是先決作業,決定為後動作業。但二者雖分開作業,程序上仍有連貫性。有了連貫性,才能得到滿意的談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