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把優秀還給孩子

過分處罰重創了孩子的心靈

我國自古流傳“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說法,直到今天,體罰孩子仍是許多父母的“法寶”。在全國家庭教育研究會日前進行的一項調查中,對“孩子有錯時,打他也是為了孩子好”的說法明確表示“很不同意”的隻有27.2%。全國“中小學生人身傷害基本情況調查”結果表明:有60.1%的孩子曾經在家裏挨過打。有一些家長認為:孩子是自己生的,打自己的孩子天經地義;打孩子是家庭內部的事,“外人”沒有權力幹涉。事實上,父母們“打孩子有理”的錯誤認識,都是站在家長立場上的所思、所想,完全沒有考慮孩子的感受,不知道孩子受到打罵後會產生怎樣的心靈創傷和情感扭曲。

劉先生一看見12歲的兒子——劉洋洋就煩,如果兒子表現稍有不好就想動手打他。兒子走路姿勢不對,他上去就是一腳;出差回家後看到兒子不理睬他,他也會用打罵的方式教育孩子。

在這種高壓教育下,劉洋洋變得越來越孤僻,成天耷拉著腦袋,全無少年兒童的朝氣!在家裏,他一見到爸爸就發怵,就躲在角落裏一聲不吭,就怕爸爸又要打自己!而劉先生非但沒有檢討自己的過錯,還一直抱怨說“這小兔崽子就是沒出息!”

故事中,劉洋洋正是在父親的棍棒教育下成長起來的!這種殘酷的教育方式嚴重地傷害了他的自尊心與自信心,限製了孩子獨立性和創造性的發展,使其變得懦弱、膽小。這是一個多麽慘痛的例子呀!

可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悲劇仍在不斷上演!凡是打孩子的家長,往往都有自己的理由,認為打孩子、罵孩子是出於對孩子的愛。的確,家長在對孩子進行知識教育和品德培養時要求應該要嚴格,但通過打孩子達到教育目的卻是不可取的,這樣做的結果隻能是“兩敗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