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權責協定是一個強有力的凝聚人類能量的工具,但它和任何權力一樣,仍然有被濫用之虞。濫用的方式至少有三種:設計毫無商量餘地的不公平交易;誘導人們為自己設定極端負麵的後果;製定純粹由上到下式的不完全權責協定,令權責製的概念失去意義。
1.毫無商量餘地的不公平交易
·組織玩的把戲
組織中往往有一些微妙的、不成文的關於借口的規定,隻要看看人們對於組織年度計劃的態度就知道了。
在許多組織,人們(包括年度計劃的執筆人)並非真正期待100%做到年度目標。計劃本身已經有一定的水分,事先假定人們缺乏允諾,未雨綢繆地預留了達不到目標的空間。
企業管理者嘴巴不說,但心裏想的是:“我們設定所謂的衝刺目標,明知它根本不切實際,因此做不到目標也不會太失望,總比製定一個切實可行的目標而做不到要好多了。此外,在衝刺目標之下,員工勢必會加倍努力。
同樣,員工心裏也會想:“如果管理階層設定的目標是10個生產單位,這表示他們其實希望看到8個,就算隻做到7個,他們也不會感到意外。但是萬一我們真的做出10個,他們一定會覺得目標定得太低!”
因此大夥兒暗中稱組織的年度計劃為一年一度的“集體謊言”,因為沒有一個人相信計劃會真的如期實現。隻是這句話不能亂說,說出口會顯得對組織不夠忠誠。於是組織中彌漫著一股裝模作樣、虛情假意的氣氛。人們不確定其他人允諾了什麽,或能夠履行什麽,於是世故和負麵的組織氣氛乘虛而人。
想想看,這個複雜的遊戲浪費了多少整體資源!想想看,假如人們能真正協商出合理的共識和目標,因之能夠全心全意的對成果做出允諾並負起責任,並且相信人們言出必行,情況又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