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義烏教育史

§第一節 各級學校全麵發展

一、幼兒教育多元化辦學

義烏“撤縣建市”後,市政府大膽創新,拓寬發展幼兒教育的思路,堅持走多元化辦園道路。一方麵,各級政府保持對公辦幼兒園的投入,確保公辦幼兒園的骨幹示範作用;另一方麵,大力提倡創辦公有民辦幼教機構,並支持各鄉鎮政府多渠道創建鄉鎮中心幼兒園,發展農村幼兒教育。

改革開放初期,婦聯係統較多地參與了幼兒園的發展和管理,這是在當時曆史條件下的一種特殊現象。1989年,義烏市婦聯製訂了《個體幼兒園暫行管理條例》,對個體幼兒園進行整頓驗收。6—9月,義烏市貫徹執行國家教委製定的《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和《幼兒園管理條例》,因地製宜實行幼兒教育依法治教。至1990年,全市共有幼兒園484所,其中部門辦、集體辦、個體辦幼兒園482所。

《幼兒園管理條例》規定,地方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行政轄區內幼兒園管理工作。為此,市政府於1992年對原屬市婦聯管理的幼兒教育劃歸市教育局管理,並將幼托經費60%由市財政劃撥給教育局,市婦聯主要做好幼教的協助工作。自此,婦聯係統逐漸淡出幼兒園管理,使幼兒教育更規範地納入教育係統的常規管理之中。市教育局根據國家教委《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製訂幼兒教育發展規劃和幼兒教育工作計劃,從組織領導、管理製度、保教工作、辦園經費等方麵做出具體規定,規範幼兒園的管理,並對幼兒園實行注冊登記和審查製度,使幼兒教育管理逐步納入正規。

1993年,市教育局會同衛生、物價部門製訂幼兒園等級標準,對民辦幼兒園實行等級管理,分一、二、三級評定,對不合格幼兒園限期整改。經過整治,共取締、停辦、合並不合格個體幼兒園70餘所,規範了個體幼兒園的辦園行為。這一措施不但沒有影響社會力量辦園的積極性,反而帶來了新一輪的辦園熱潮,從這一年開始,義烏突破了自1984年以來幼兒園發展徘徊不前的局麵,以每年新辦20多所的速度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