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團隊管理中,第一次當主管的你可能需要麵對員工犯錯的問題。
員工犯錯,有的時候並不是他們自己造成的,也可能是因為你在決策上的失誤。不管怎樣,你與員工都有責任,不能僅讓員工做犧牲。
基於怕犯錯誤、怕承擔責任的原因,很多主管會將大事決定權拋給員工,主動放棄自己的職責。從他們的角度看,無非是能讓他們進退有據:任務完成得好,他們就歸為自己的功勞,說是自己帶頭做出的決策;任務完成得不好或根本沒有完成,甚至還造成了一些損失,他們就能讓員工承擔主要責任,至少是可以減少需要自己擔負的責任。
任務做得好,工作是員工做的,主管還能與員工相安無事;任務失敗了,主管就能推卸責任、轉移視線、轉嫁矛盾,讓員工當“替罪羊”。
這樣做的後果便是,以後再有事情發生,員工便會推三阻四,誰也不敢再決定事情、承擔責任,整個團隊會因此失去凝聚力,給工作效率也造成極大影響。
所以,無論是主管還是員工,對於風險的態度都將決定團隊的發展。
作為團隊主管,你不僅是個決策者,更是風險的承擔者,你將永遠站在懸崖邊緣,直麵挑戰,當仁不讓,承擔起對於團隊的責任,不推辭、不敷衍、不遺漏,凝聚整個團隊的力量,實踐團隊的共同目標,共享相互協作所創造的成果。
也有不少主管會在觸犯了規定後“拿架子”,認為自己是主管,是領導者,就可以免於受罰。然而,一個優秀主管會主動承擔責任,接受懲罰,反而更能提升自己的影響力,贏得眾人的尊重和支持。
曾擔任新四軍第三師副師長的張愛萍,是個治軍賞罰分明、嚴於律己的人。有一次全師會操,他因為與師長黃克誠談話,遲到了4分鍾。會操結束後,他當眾宣布:“副師長張愛萍同誌遲到4分鍾,罰站10分鍾。各單位自行帶回,張愛萍原地罰站。”全體官兵無不為之感動,操練場上立刻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