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法則8已經提過“附屬商品”,其實“附加服務”也是“附屬商品”。並且“附加服務”還是一種不亞於“附屬商品”的差異化營銷手段。“附加服務”用於將對產品性能的競爭轉化為對“服務”的競爭。20世紀90年代從破產危機中華麗複活的哈雷·戴維森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
哈雷·戴維森是成立於1903年的美國大型摩托車公司。但因為其產品引擎的聲音特別大,震動強烈或螺絲鬆動等故障也常常出現,油耗、轉彎也不如人意。因此甚至到了被日本品牌的摩托車逼到了瀕臨破產的境地。在性能上,哈雷·戴維森無法與日本品牌比擬,因此他們將戰略轉到附加服務上,想要通過附加服務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
哈雷·戴維森成立了“哈雷·戴維森車主俱樂部”,這裏會定期舉行一些活動,分享一些摩托車旅行的信息,提供各種服務。這一點,日本品牌公司卻不那麽容易模仿。日本總公司與美國消費者距離遠,想要做到這一點很難。這就是《孫子兵法》中所說的“攻其無”。
正是用這個策略,哈雷·戴維森在與日本品牌的競爭中取得了勝利。在消費者的認識中,哈雷·戴維森成為摩托車旅行文化的代表品牌,並將這種認知輸出到了全世界。哈雷·戴維森的CEO李察·提爾林克(Rich Teerlink)這樣說:“我們賣的是哲學,摩托車隻是搭售的。”
比起產品性能,讓品牌取得勝利的是摩托車旅行文化這樣的附加服務的概念。這裏需要注意的是,想要發揮“奇”的力量,但是“正”也不能比競爭者落後。也就是說,性能如果太差,即使有“摩托車旅行文化”這樣的附加服務,也很難發揮作用,至少在性能上要保持與競爭者不相上下才行。這也就是“奇正相生”的意義。即使宜家運用“優化流程”戰略使其與其他品牌形成“差異化”,但如果宜家家居產品的性能和設計很差,那這個戰略也無法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