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是所有組合式努力的開始。一群人為了達成某一特定目標而聯合在一起,拿破侖·希爾把這種合作稱為“團結努力”。
“團結努力”的過程中最重要的三項因素是:專心、合作、協調。
如果一家法律事務所隻擁有一種類型的思想,那麽,它的發展將受到很大限製,即使它擁有十幾名能力高強的人才也是一樣。錯綜複雜的法律製度需要各種不同的才能,這不是單獨一個人所能提供的。
因此,隻是把人組織起來並不足以保證創業的成功。一個良好的組織所包含的人才中,每一個人都要能夠提供這個團體其他成員所未擁有的才能。
幾乎在所有的商業範圍內,至少需要以下三種人才,那就是采購員、銷售員以及熟悉財務的人員。當這三種人互相協調並進行合作之後,他們將經由合作的方式獲得個人所無法擁有的力量。
許多商業團體之所以失敗,主要是因為這些商業團體擁有的是清一色的銷售人才,或是財務人才,或是采購人才。就天性來說,能力最強的銷售人員都是樂觀、熱情的;而一般來說,最有能力的財務人員則理智、深思熟慮而且保守。這兩種人是任何成功企業所不可缺少的。但這兩種人若未能彼此互相發揮影響力,對任何企業,都不會發揮太大的作用。
如果你是“天才”,憑借自己的想象力,也許可以獲得一定的財富。但如果你懂得讓自己的想象力與他人的想象力結合,定會產生更大的成就。我們每個人的心智都是一個獨立的能量體,而我們的潛意識則是一種磁體,當你去行動時,你的磁力就產生了,並將財富吸引過來。但如果你一個人的心靈力量與更多“磁力”相同的人結合在一起,就可以形成一個強大的“磁力場”,而這個磁力場的創造力量將會是無與倫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