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別讓管理再蒙人

§15.給員工一點寬容

在領導者手中,有時候“蘿卜”比“大棒”有更大的管理效用。寬容就是一個碩大味美的“蘿卜”。從個人角度來說,寬容是人類性情的空間,這個空間愈廣大,自己的性情愈有轉折的餘地,就愈加不會動肝火、鬧情緒,愈加不會糾纏於無謂的小事。

有一位老禪師,一天晚上在禪院裏散步,發現牆角有一把椅子。禪師心想:這一定是有人不遵守寺規,越牆出去遊玩了。老禪師便搬開椅子,蹲在原處觀察。一會兒,果然有一個小和尚翻牆而入,在黑暗中踩著師父的脊背跑進了院子。

當他雙腳落地的時候,才發覺剛才踏的不是椅子,而是自己的師傅,小和尚頓時驚慌失措。

但出乎意料的是,老和尚並沒有厲聲責備他,隻是以平靜的語調說:“夜深太涼,快去多穿件衣服。”

小和尚感激涕零,回去後告訴其他的師兄弟。

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人夜裏越牆出去閑逛了。

在管理上,領導者應該寬容那些略有瑕疵的員工,尤其要能容忍員工的短處,甚至“偏袒”員工的短處。其用意當然不是喜歡或者縱容員工的短處,而是另有所圖。

在多數情況下,管理者圖的是以下幾個方麵的好處:其一,為了更好地發揮和利用員工的長處;其二,贏得人心,進一步密切上下級的關係;其三,極大地提高自己在員工中的聲譽,有意將自己塑造成寬厚、豁達的領導者的新形象;其四,為了實現某個既定的管理目標。因此,在權衡利弊,決定取舍時,管理者必須本著“得”大於“失”的行為準則來行事,隻有當容短護短這一行為本身不超過某條臨界線時,采取容短護短的方法,才是有價值的,可行的。

在不超越臨界線的前提下,管理者在具體運用容短護短原則時,仍然麵臨著十分廣闊的選擇餘地。這時候,作為一個精明的管理者,就應該充分利用手中執掌的選擇權,靈活掌握容短護短的“度”,放手大膽地“袒護”自己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