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領導的品格

§既要分清楚個人責任,還要承擔起共同責任

觀點直讀

“平時你不是CEO,隻有在兩種情況下你是CEO,一是你做決定的時候,二是在你犯錯的時候。CEO犯錯誤的時候要敢於承擔責任,而不能說成功的時候就是我一個人的功勞,失敗的時候是你們執行力不行。”

——阿裏巴巴董事局主席 馬雲

和下屬共擔責任

有的時候,員工犯錯誤並不隻是他自身原因造成的,也有領導決策上的失誤。不管怎麽樣,雙方都有責任。所以,出了問題,領導既要追究下屬的責任,還要敢於自己承擔責任,不能僅僅讓下屬做犧牲品。否則,即使下屬替你擔了責任,受到批評或處罰,也是口服心不服,而且對你的尊重和信任大打折扣。

企業中,有很多領導在大事麵前不敢做出決定,最終把決定權拋給部門或團隊成員。其實,領導這樣做有他自己的看法,任務成敗對錯都能解釋得通,如果任務完成得好,就說是自己的功勞,是自己帶頭做出的決策;如果任務沒有完成,甚至造成損失,就說是大家的責任,也可以減少自己的責任。下屬做得好,大家皆大歡喜、相安無事;如果任務失敗了,就推卸責任,甚至對下屬劈頭蓋臉一頓罵,或者當著別人的麵批評他們自作主張,把他們當成“替罪羊”。更有甚者,一些領導故意讓下屬犯錯,親眼看著他們失敗,讓他們承擔失敗的責任。這樣一來,以後遇到事情大家都會推三阻四,誰也不敢擔責任,勢必會使整個團隊失去凝聚力。可想而知,這樣的團隊工作效率是不會高的。

領導不隻是決策者,更是風險承擔者,也就是說,風險利益同擔同享。領導者要永遠站在懸崖的邊緣,該麵對挑戰時當仁不讓,把責任變成高度的使命感,把“不推辭、不敷衍、不遺漏”作為自己行事的準則。

犯了錯誤,主動接受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