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認真完成上文的工作表,它可以幫助你找到通往“未來成功”的“路徑”,還可以讓你了解一路上需要解決哪些問題。
定下路線之後“,宏觀領導力”的另一項工作內容就是“文化建設”。清晰的、一以貫之的、深入人心的“組織文化”可以讓組織避免分歧和矛盾,沒有統一文化的組織常常會出現分歧和矛盾(如本章所描述的施樂公司的情況)。
尼科爾斯認為,組織文化可以“吸引人們加入有目的性的組織—一個可以沿著既定道路前進或者可以充分發掘現有機會的組織。”建設“組織文化”就是幫員工明確以下問題的答案:“這個組織存在的價值是什麽?我的位置在哪?我有何價值?人們如何評判我?人們對我有何期待?我為什麽要奉獻出自己?”
其實,在我們描繪願景、使命、戰略路徑和組織結構的過程中,上述問題就已經有了答案。
組織的願景和使命回答了這些問題:這個組織存在的價值是什麽?我為什麽要奉獻出自己?
組織的路徑和結構回答了這些問題:我的位置在哪?人們對我有何期待?我有何價值?人們如何評判我?
“文化”不等於“盲信”,這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在“異教團體”中(我接觸過許多由異教徒組建的商業組織),價值和規範就是教義,是由“上層”頒布的,聲稱是“親近上帝”的上層人士收到的旨意,至高無上,不容質疑。
相反,“組織文化”是自下而上的,從全體成員中產生,最後被大家共享的。雖然“文化”的作用也是要規範組織“內部”成員的行為和相互關係,但它還要接受更大係統的製約。
組織犯下的最大的錯誤就是忽視自身和更大係統之間的關係,沒有將這種關係融入到他們的願景和使命陳述中。比如說,“我們的使命是成為一個職業化組織,為我們的成員提供支持和供給……”這種說法既不是使命也不是願景。使命和願景不是“自私自利的”,相反,它們首先關注的就是個人或組織自身在更大係統中承擔的角色。使命和願景應該為個人或組織之外的事物服務,它們賦予了“目的性的組織”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