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未知的未來,我們需要信念引導自己堅定前行。所以說,信念是決定願景能否實現的關鍵因素。雖然誰都不敢保證願景百分之百能實現,但我們對自己把事情做好的信念不能丟。如果未來是確定無疑的,那就不需要領導力了。
通常,我們都會根據現有的認知地圖、參考經驗、相關支持和工具,建立信念、增強信念。這些就是我們要做某件事的“理由”。要增強自己或他人對願景的信念,我們需要找到“足夠的理由”。理由越充分,我們的信念就越強。
對於要實現的願景,或者要完成的任務,合格的領導者必須有能力找到足夠充分的理由,並將這些理由闡明清楚。回答下麵這五個“為什麽”,可以幫助你尋找“理由”:
為什麽是必要的?
為什麽是可能的?
為什麽認為這是一條合理的路徑?
為什麽認為我/我們能夠做到?
為什麽說這是我/我們的責任?
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認為自然界是按照一種特殊的“原因”而存在。換句話說,每種信念的背後都有其存在的“原因”。我們必須要弄明白這些“原因”:
1.什麽使得它是必要的?
2.什麽使得它是可能的?
3.什麽使得它成為合理的路徑?
4.什麽讓我/我們能夠做到?
5.什麽讓你/我們有責任?
根據亞裏士多德的說法,事物存在有四種基本原因:
(1)形式因(“Formal”Causes)
(2)前因(“Antecedent”,“Necessitating”or“Precipitating”Causes)
(3)動力因(“Constraining”or“Efficient”Causes)
(4)目的因(“Final”Causes)
形式因
形式因和事物的基本定義及人們對它的認知有關。形式因定義了事物的基本特征。我們會把一個有四條腿、鬃毛、蹄子和尾巴的銅質雕像叫作“馬”,是因為它有馬的形式或者說馬的“形式上的”特征。我們說橡子長在橡樹上,是因為我們把有特定形狀的樹幹、樹枝和樹葉的東西定義為“橡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