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好的管理就是沒有管理

§掌握用人的火候

有經驗的管理者都有這樣一個切身體會:用人行為的發展演變過程十分複雜,盡管管理者手中掌握著看似顯赫的用人大權,但在許多時候,他並不能隨心所欲地使用下屬。在將用人認識轉變為用人行為,最終實現自己的用人目標的過程中,管理者的用人抉擇往往要受到許多內外在因素的製約和影響。有時候,錯過一次用人機遇,往往意味著將有一批下屬必須為此再等待若幹年,甚至一輩子也沒有施展才華的機遇。為此,作為一個對下屬負責任的管理者,就必須十分珍惜每一次極其寶貴的用人契機,盡可能在契機降臨之際,適時起用那些德才皆優、實績卓著的優秀下屬。這種適時捕捉用人機遇,果斷起用已經成熟的優秀人才的用人謀略,就叫做適時起用謀略。

為什麽對各類人才的起用,必須做到適時呢?

這是因為,每個人才都有他一生中的最佳時期,而對每個人才的起用,又有對其健康成長最為有利的恰當時機,能否選擇最為有利的恰當時機,去適時起用處於最佳時期的各類人才,其用人效果是大不一樣的。

所謂最佳時期,目前人才學界有兩種解釋,一種意見認為,可以從人才的接近成熟期,或者叫基本成熟期算起,加上他的整個最佳年齡區,即成為人才一生中的最佳時期;還有一種意見認為,人才的最佳時期,實際上應該短於他的最佳年齡區,一般可以從他的基本成熟期算起,直到他的巔峰狀況時期(即峰值年齡)為止。按照上述兩種意見,我們便可以粗略測算出一個人才的最佳時期。例如,某個領導人才的基本成熟期為30歲左右,他的最佳年齡區為35~55歲,他的峰值年齡為45歲,那麽,他一生中的最佳時期,就是從30歲左右至45歲之間,或者從30歲左右至55歲之間。鑒於每個人才的基本成熟期、最佳年齡區和峰值年齡各有不同,長短不一,因而在測算人才的最佳時期時,應該因人而異,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