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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克·貝特格:讓“證人”來說服客戶

觀點直讀

弗蘭克·貝特格:隻有贏得客戶的信任,你才能源源不斷地得到客戶;隻有保證客戶對你的信任,你才能保住你的老客戶。

辯護律師最重要的事是傳證人到庭來說服法官,通常法官的陪審團對律師的言辭會有些偏見,所以他們對律師所講的話要打些折扣。但是一位證人的證詞會對法官產生巨大的影響,也有利於增強辯護詞的可信性。

在銷售行業中,“證人”就相當於是一個和客戶有著共同目標、共同利益、共同立場的人,更容易得到客戶的信任。

因此,作為推銷人員也應該時常亮出你的“證人”,或幹脆撥通他的電話,讓他們和客戶聊聊。“證人”的一句稱讚比你的一萬句自我褒揚都要管用。

案例鏈接

多年來,貝特格養成了一個習慣——把投保人簽了字的保險單複印一份,放在文件夾裏。每次在與新客戶談話結束時,貝特格都會把那些保險單複印件拿出來給他看。

如果客戶還在猶豫,他會說:“先生,也許我的話有失偏頗,所以,請您聽聽其他參保人的意見。”然後,貝特格會接通一位“證人”的電話,讓客戶與“證人”交談。“證人”是他從複印材料裏挑出來的,可能是客戶的朋友或鄰居。

這種方法百試不爽。

“證人”不僅可以說服潛在客戶完成交易,而且也會增加客戶對貝特格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