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我取得了這麽大的成功,但當我的廣告訴求不再那麽有效的時候,我和斯威夫特公司之間的矛盾又漸漸加劇。我們公司最大的市場之一就是麵包師,這些人知道“康托萊尼”與“康托蘇特”是一樣的產品,而“康托萊尼”牌代用豬油降價了,所以他們不想花更高的價錢來購買“康托蘇特”。
斯威夫特公司的業務是在競爭中奠定和發展起來的。他們可以接受任何報價,所以他們也打算降價。
我曾經設定了一個價位,每磅比“康托萊尼”貴一分半,那是獲得利潤的最低限度。我可以讓普通消費者接受這個價格,可是和麵點房的生意也是我們業務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們在波士頓設立了一個辦事處,每月支出大約2000美元,那裏有6個推銷員,由阿爾德裏奇先生主管。由於我們在那裏創造出了需求,所以當他們對雜貨店進行推銷時,並不十分費勁。但他們向麵包烘烤師推銷時,卻幾乎沒有任何成績。
一天斯威夫特先生把我叫到了他的辦公室,他說:“這是一封波士頓分部的來信,我非常同意上麵的觀點。他們沒有做出任何銷售成績,而且由於你給我們產品的定價高於‘康托萊尼’,他們也不可能賣出任何產品。”
“他們錯了,”我回答,“真正的銷售藝術與價格無關,我能以過高的價格向顧客們推銷,他們為什麽不能用這個價格賣給麵包師?”
斯威夫特先生說:“你能做到嗎?”
我回答說我可以,我可以用我所提出的原則將產品賣給麵包師,就像賣給普通消費者那樣。
“那麽,”他問道,“你什麽時候可以去波士頓?”
“兩個星期以後,”我說,“我這邊還有很多工作要收尾。”
“今天下午去可以嗎?”他問道,“這事情很緊急。我們在波士頓虧損很大,我想在我們繼續虧損前,就知道哪些方式是對的,哪些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