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機製一旦形成,它就會內在地作用於組織係統本身,使組織機能處於一定的狀態,並進一步影響著組織的生存和發展。激勵機製對組織的作用具有兩種性質,即助長性和致弱性,也就是說,激勵機製對組織具有助長作用和致弱作用。
1.激勵機製的助長作用
激勵機製的助長作用是指一定的激勵機製對員工的某種符合組織期望的行為具有反複強化、不斷增強的作用,在這樣的激勵機製作用下,組織不斷發展壯大,不斷成長。我們稱這樣的激勵機製為良好的激勵機製。當然,在良好的激勵機製之中,肯定有負強化和懲罰措施對員工的不符合組織期望的行為起約束作用。激勵機製對員工行為的助長作用給管理者的啟示是:管理者應能找準員工的真正需要,並將滿足員工需要的措施與組織目標的實現有效地結合起來。
2.激勵機製的致弱作用
激勵機製的致弱作用表現在:由於激勵機製中存在去激勵因素,組織對員工所期望的行為並沒有表現出來。盡管激勵機製設計者的初衷是希望通過激勵機製的運行,能有效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實現組織的目標。但是,無論是激勵機製本身不健全,還是激勵機製不具有可行性,都會對一部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起抑製作用和削弱作用,這就是激勵機製的致弱作用。在一個組織當中,當對員工工作積極性起致弱作用的因素長期起主導作用時,組織的發展就會受到限製,直到走向衰敗。因此,對於存在致弱作用的激勵機製,必須將其中的去激勵因素根除,代之以有效的激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