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模式活動構建的三種方式
我們已經知道,商業模式就是關於有關價值創造與價值獲取活動的架構安排,而活動的背後其實是規則。因此,活動安排必然涉及規則安排,前者是後者的基礎,後者是前者的保障。
為了看清楚商業模式構成規則的產生途徑,我們首先看一下商業模式包含的活動的形成方式。總體來講,這些活動有三類來源:設計、選擇和連帶。
所謂設計型活動,就是企業帶著明確的意識,專門勾畫出來,由有關主體開展的活動。比如,企業通過工藝流程文件而規定的生產作業活動;通過使用說明書之類的文件規定的顧客消費活動(如服藥、質量檢測等);通過契約協議或信息係統等形式規定的合作者的相關活動。經由企業設計而形成的活動是商業模式中最為顯著的部分。
所謂選擇型活動,就是這部分活動並不是由企業設計的,但商業模式構建者有意識地將這些活動拉入商業模式的有關功能板塊當中來,使之成為所構建的商業模式的組成部分。
例如,絕大部分企業的商業模式中都會選擇合作者的某種產品或服務作為本企業產品(服務)的互補型配套產品(服務)。看看現在很多快遞公司為了保證快遞物品的安全送達及快遞效率,會選擇在一些住宅小區門口安置一個帶密碼的儲物櫃。當物品送達後不是隨意堆在地上,而是放入這個帶鎖的儲物櫃中,然後通過短信通知收貨人開櫃密碼,自行取貨。
在這個解決方案中,短信服務商就是快遞公司的合作者。合作者製造產品或提供服務的活動並不由企業決定。當企業選擇了合作者之後,合作者有關的活動就會成為商業模式的組成部分,而這些活動的開展狀況將決定商業模式的性能。比如,合作者的產能冗餘將影響到商業模式的產能冗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