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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收賬款管理之一:是否該延長信用期

秦奮目前碰到一個問題,公司銷售部門根據客戶要求提出將某產品的信用期從現在的30天放寬至60天。如果延遲信用期限,預計可使銷售量增加20%,從目前的年銷售額500萬增加到600萬元。該產品的毛利率為20%,秦奮公司投資的最低報酬率為12%。

改變信用政策導致收益的增加,主要是銷售額增加帶來的毛利潤增加部分。應收賬款的機會成本是指由於應收賬款增加導致企業喪失進行其他投資的機會成本,其具體數額就是應收賬款總額按公司的投資報酬率計算出的收益值。

收益的增加=毛利的增加=1200000-1000000=200000(元)

應收賬款占用資金的機會成本的增加:

30天信用期機會成本=5000000÷360×30×12%=50000(元)

60天信用期機會成本=6000000÷360×60×12%=120000(元)

改變信用政策導致應收賬款機會成本增加額=120000-50000

=70000(元)

收賬費用和壞賬損失的增加:

收賬費用增加=50000-30000=20000(元)

壞賬損失增加=90000-50000=40000(元)

改變信用政策的淨損益=收益增加-成本費用增加

=200000-(70000+20000+40000)

=70000(元)

從上麵分析可以看出,延長信用期限雖然表麵上能增加毛利潤200000元,綜合應收賬款的管理成本來看,最終會導致淨利潤增加70000元。顯然,秦奮應該改變公司目前的信用政策,采用60天的信用銷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