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把目標稱為理想狀態,理想狀態和現實之間一定有一個差距,這個差距就是我們可以確定行動合理的出發點,隻要行動可以縮小和消除這個差距,行動就是合理的。
——著名企業文化與戰略專家 陳春花
30%的同事永遠不可能相信你。不要讓你的同事為你幹活,而讓我們的同事為我們的目標幹活。
——阿裏巴巴創始人 馬雲
並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標,而是相反,有了目標才能確定每個人的工作。企業的使命和任務,必須轉化為目標,如果一個領域沒有目標,這個領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視。
——“楊曉誌讀德魯克”搜狐博客
不管對一個公司還是一個部門來說,設定目標都非常重要,但是這個目標不能高大到無法實現。如果我們給員工設定了一個無法實現的目標,導致員工抱著這樣的目標去工作,而我們還把這個目標的實現當成是評價員工能力的唯一標準,這就意味著不隻是員工,乃至於我們本身都距離成功越來越遠。
設定目標過高會帶來損失。如果設定的目標不能實現,那這個目標就是空談。要想實現目標,就應該先落實到一個個可以實現的小目標上。
正是基於此,現在不少公司都會采取這種做法:先讓基層將各個部門的目標、計劃上報,將這些資料匯總,最終形成整個分公司或者整個公司的計劃。實際上這樣的做法有個非常大的弊端,那就是降低了目標實施的有效性。因為員工們設定這個目標的目的不同,如果最終的獎勵是要通過考核來評定,那麽員工設定的目標就會小一些;如果可以得到更多的時間或者可利用的其他資源,那員工就會將目標設定得很大。
因此,如何製訂一個有效的目標,主要看兩個方麵,一個是由財務部和計劃部統籌作出的資源上的分配,另一個是激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