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不戰而勝:以小博大的競爭戰略

§第四節協同競爭——新的思維模式

設置進入壁壘是保護企業投資、體現“先行者優勢”的關鍵步驟,但是如果實在無法阻止其他公司加入競爭,或者難以設置各種進入壁壘,又應當怎麽辦呢?或者從相反的角度來看,一個企業想進入某行業,由於對方設置了進入壁壘,如何突破呢?我們不妨來探討一下“協同競爭”的概念。

“協同競爭”是十幾年前非常流行的一個名詞,源自英文的“協作”與“競爭”兩個詞並將其合並而成,是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資源配置國際化的加劇,一些創新型企業發現市場機會以後,沒有能力占有競爭所需要的全部資源,也無法設置有效的進入壁壘以便實現從初級競爭到壟斷競爭的迅速轉化,隻好借助他人的力量共同“做餡餅”。通過合作實現“共同致富”,等到“餡餅”做大以後,在“分餡餅”的時候,才開始競爭。這種方式對中小型企業、未知前景的新產品來說,不失為上策。與其設置種種障礙阻止對手加入競爭,不如將發明設計以優惠的價格轉讓給競爭者,以打消他們獨立開發設計類似產品的念頭,從而承認本企業在市場上的領導地位。隻要企業有實力繼續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設計,能走在本行業的前頭,這種“協同競爭”就遠比死拚硬扛要省力,也更有效。這就是無法做到“過河拆橋”時的替代方案——收取“過橋費”。用“疏”的辦法來代替“堵”,這對國家、對社會都有好處,可以減少資源的浪費,做到分工合作,也符合商場上的基本原則:有錢大家賺。

另一方麵,由於用戶的需求日益複雜化、離散化,一個企業要想建立一個有利可圖的“贏利行業”,在競爭中生存與發展,並樹立穩固的優勢地位,就不得不與其他企業、甚至是過去的競爭對手合作,共同激發消費需求,共同開發市場,甚至共同防禦替代品的威脅,從而實現各有側重、各有所長的特色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