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不戰而勝:以小博大的競爭戰略

§第二節追求暴利等於自殺

當企業有了“拳頭產品”後,到底應當追求暴利還是追求合理利潤,對此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在競爭對手沒有推出類似產品前,盡量追求暴利,等到競爭對手有了類似的產品再降價,這樣可以賺到大錢;另外一種看法是,從一開始就追求合理利潤,這樣可以打消很多競爭者的興趣,維持較長時間的合理利潤。

說起暴利,有必要把其定義搞清楚,什麽是暴利?暴利是指一個企業的淨利潤遠遠超出同行業的平均水平,或者遠遠超出相近行業的平均利潤。這裏要強調的是淨利潤,因為很多企業的毛利潤都很高,但是卻不屬於暴利的範疇。因為毛利潤高企業才有資金投入到研發設計、市場宣傳、人員培訓、基礎設施建設等增強企業實力的領域,從而強化企業的競爭優勢,為長遠發展奠定基礎。在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任何企業都很難不讓對手了解其成本結構,如測算其研發設計費用、原材料費用、生產加工費用和市場宣傳費用,所以縱向透明度很高,同時由於資源的國際化配置和資本的自由流動,任何企業都很難具有明顯的原材料優勢和人工成本優勢,所以成本結構差別不大。

一個企業如果違背市場規律追求暴利,就相當於向社會發出一個明確的信號:快來啊!這裏有大錢可賺(盡管他最不希望別人這麽理解),馬上會引起一大批競爭者和潛在競爭者的注意。有一點需要明白,最先購買你產品的第一批用戶當中很有可能就包括你的競爭對手,因為每一個成功的企業背後都有無數雙眼睛在盯著,他們在想方設法把你拉下來。經過測算,競爭對手會得出結論,某一款產品是否屬於暴利,如果他們投入同樣的資金、生產同樣的產品,會有多少利潤?

如果一個企業不想讓競爭者來分享自己發現並開拓的新市場,從一開始就必須放棄追求暴利的想法,那種想在其他企業未開發同類產品之前撈一把,等到其他企業有了同類的產品再降價的想法未免有點天真了,到時一定會追悔莫及。我們曾經講過,一旦某個企業投入巨資和“感情”加入競爭之後是不會輕易退出的,哪怕是一兩年的虧損也不願承認進入這個市場是錯誤的選擇,這隻是重複建設和惡性競爭的開始。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加入競爭,價格戰就成了唯一的手段和必然結果,到頭來靠暴利賺來的錢會慢慢地吐出去,直至虧本為止。當然對於那些習慣打遊擊戰、撈一把就跑的企業是個例外。這是市場經濟公平合理的自然調節法則,違背這個規律必然會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