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私營公司領導9大管理之道

§10.戒律:千萬不要自毀名聲

管理之要:一個承諾,就是一份期望,承諾不能兌現,你的個人形象就大打折扣。

信用是公司領導有效管理的人格保證。也是領導樹立個體形象之根本。人無信則不立。作為領導更是如此。領導的信譽甚至比他的能力更重要——有能力但沒有信譽的領導,下屬不會服從;沒有能力但有信譽的領導,下屬會俯首聽令。

大多數上司工作中常犯的錯誤之一就是朝令夕改,言行不一,失信於下屬。這樣的上司,無論多麽有能力,也無法管好他的下屬。

一個失信於下屬的上司,不是一個合格的上司。我們都知道“朝三暮四”的寓言,那是主人耍弄猴子的遊戲;但是公司領導千萬不能用這種辦法得過且過,否則會失信於眾,難以開展工作。

有些上司喜歡朝令夕改,有些則不承認曾下達過的命令,麵對這類型的上司,所以下屬均不敢做出任何個人判斷,事事征求上司的同意,甚至要上司簽名證實,效率自然降低。沒有才能的上司,下屬根本不會信服他。

對於一個領導者來說,有時他的信譽甚至比他的能力更重要。

從心理學上分析,守信的重要性在於它關係到下屬對領導者的期望。領導者一言即出,承諾了一件事,下屬即對領導產生了期望。如果承諾不能兌現。下屬便會厭惡,隨之領導者也就失去了影響力。因此,西方著名管理學家帕金森說,關係到一個人未來前途的許諾是一件極為嚴肅的事情,它將在多年中被一字一句地牢牢記住。因此,領導者絕不要應允任何自己不能兌現的事,並確實使所有的人都認識到,你是這樣一個人:不放空炮,從不許諾任何不能兌現的事。

所以,作為一個領導、上司,無論如何也不能失信於自己的下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