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之要:知人善用貴在“用”。因為沒有天生就適合於從事工作的人,也沒有一開始就能融合到自己工作習慣中的人。
愛才、容才、護才是優化心理機製的集中表現。由於愛才而容才,由容才而護才,這是經理人用人時必須經曆的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中,最關鍵的是容才。因為容才是開展工作中付諸於行動的行為過程,它也是最主要的過程。隻有在容才中才能培養人才。容才就是要以寬宏大量的胸懷來對待人才。這樣,不僅能充分發揮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而且還能招引和挽留人才。
作為公司的領導者,經理人要真正地做到知人善用,必須學會“容才”。容忍人才是具有知人善用的用人能力的前提條件。
(1)容人之短
經理人用人時要用人之長,容人之短。事實證明,在選用人才時,凡是能寬容其短處而大膽用其長處的經理人,多能成就一番事業。
從古到今,很多容人之短的例子都說明了這個道理。春秋時代,齊桓公容管仲一箭之仇任之為相,遂有“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的霸業;唐朝初期,李世民不計前嫌,重用自己的“政敵”魏征以及其他賢才,得以開創“貞觀之治”。美國南北戰爭時期,最初九年,林肯領導的北軍雖然擁有人力物力上的絕大優勢,卻連吃敗仗。後來林肯決定任命格蘭特為總司令,但有人反對,說格蘭特嗜酒貪杯。而林肯則說:“如果我知道他喜歡什麽酒,倒應該送他幾桶。”結果由於林肯用了格蘭特而轉敗為勝。由此可見,有些才能出眾的人,其缺點往往也突出,正所謂“有高峰必有深穀”。因此經理人在選人用人上,應該切忌求全責備。為此,也要具有用人不疑的胸懷,即選用一個人後,應該對其以誠相待,切忌猜疑。這是容人之短的一種深層表現。古語說得好:“疑人者,人未必有詐,己則先詐矣。”這樣就會傷害人的自尊心,影響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甚至會與經理人貌合神離,乃至發生變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