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是手段,市場才是目的,這是斯蒂夫·凱斯從實踐中摸索出來的。
技術為銷售服務是AOL的一大成功法寶,也是它與其他大多數高科技企業的顯著區別。
公司的這一條商業原則,是創始人斯蒂夫·凱斯從早年的工作經曆中得來的啟示。他認為,任何技術再好,如果不實用,早晚要被市場淘汰;因為人們總是喜歡使用方便簡潔的東西,包括技術。斯蒂夫·凱斯家境比較富裕,從小就有極強的商業天賦,善於獨立思考,並從中獲益匪淺。
1980年大學畢業後,他去紐約的廣告和媒體公司求職,也去過時代華納所屬的美國有線電視公司求職,但都遭到拒絕,於是他改投寶潔公司,依然被拒絕了。年輕氣盛的他,硬是闖進寶潔公司總部爭取到一次麵試機會,於是他當上了寶潔公司助理品牌經理,專門負責一種護發素的營銷工作,但兩年過去後,他依然沒幹出名堂。
由此他得出結論說:產品如果不行,市場推銷做得再好也沒用;因為市場是靠技術來支撐的,但技術隻是手段、銷售才是目的。
1982年,他跳槽到必勝客做市場推銷,但依然業績不佳。作為一名部門經理,他的主要工作是從一座城市飛到另一座城市品嚐當地的美味佳肴、尋找顧客喜歡的口味。為了打發旅途寂寞,他用100美元買了一台開普勒筆記本電腦,從此就迷上了在線聊天。
接下來,他花幾千美元買了一套很原始的家用電腦和一盤隻讀光盤,雖然隻能收發文件,但這種“先進技術”已經讓他感到十分激動。因為就在當時大部分美國人還不知道電腦是何物時,他已經可以整天沉浸在自己的計算機世界中了。
這時候,他理所當然對自己原來的工作缺乏興趣。1983年,斯蒂夫·凱斯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的一個貿易展覽會上認識了控製視頻公司創始人比爾·梅斯特,跳槽到該公司擔任市場營銷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