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回放】
2000年9月,天津市某中學的高一學生可以自己挑選喜歡的老師上課了,開創了該市學生選老師的先河。
據介紹,該中學高一年級共有6個班,相應地,6個班的任課老師也分成6個授課小組。每位老師的年齡、職稱、教齡、授課特點都向學生及家長公開,以便他們根據自己所需自由選擇。
【捫心自問】
這種選課方式,從過去老師的“計劃供應”轉為“市場競爭”,帶給老師的壓力和變化都是很大的。
辦法規定,沒有學生挑選的老師就麵臨著下崗威脅。即使不下崗,麵對學生的挑選,老師在學生心目中的人心向背一看便知,心理壓力有多大可想而知。要贏得學生信賴,唯一的辦法就是努力提高自身修養和教學水平,別無他路。
改革初衷及其結果
最早推行這項改革措施的初衷是,目前學生對老師的要求越來越高,每個學生的要求也不盡相同,所以經常會出現學生對某個任課老師不滿意,既影響雙方關係、又影響學習成績的情形。而推行這項製度,就可以較好地解決這個矛盾。由於學生挑選的是自己所信賴的老師,所以學習積極性更高,與老師的關係也更加融洽。
例如,該校高一(4)班某同學“就是衝著英語老師選這個班的。竇老師是特級英語教師,而我的英語是弱科,希望在竇老師的指導下,成績能有所提高。而且這個班的數學老師教過高三,肯定比較有經驗。”
再如,高一(2)班的某同學,從小學到初中遇到的班主任都是女性,所以她想換個男班主任,所以,她就選擇了現在這個班。
凡此種種,都給學生提供了相對的自主權,也對老師的素質提出了挑戰。不過應當注意的是,實行這種改革必須在調動學生積極性的同時,盡力避免老師的消極作用,避免對老師造成不公平待遇,以及部分老師因此而討好學生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