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師,千萬別管孩子

§討工資要敢於拿起法律武器

【鏡頭回放】

據《人民日報》2002年1月23日報導,河南省某鄉政府截流、挪用了170多名老師的45萬元工資,隻發放了其中的5萬元。同時,明目張膽讓受害老師作偽證,要他們說自己已經如數拿到了工資,以便應付上級檢查。

該鄉鄉長謊稱“這45萬元是省裏發給鄉裏的‘救濟款’,給你們發了5萬元算是看得起你們。”

看著這副“恩施者”的嘴臉,老師們得到的似乎不是本該屬於自己的工資,而是一種不義之財。

【捫心自問】

拖欠教師工資現象之所以愈演愈烈,在一些地方司空見慣,主要原因之一還在於老師們不懂得、不願意或不敢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懂得”,主要原因在於有些老師不懂法,不知道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尋求幫助。例如,安徽省蕭縣某鎮教師,在工資被長期拖欠的情況下隻是以“集體請假”的方式討要工資。

“不願意”、“不敢”,主要在於教師是“要麵子的職業”,總有一種“官司勝一次、受製一輩子”的想法。在工資被拖欠的期望下能忍則忍、不能忍也要忍,不願意、也不敢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幫助。

殊不知,對於嚴重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如果不能通過法律途徑有效解決,某種程度上就是縱容這種行為的屢次發生。

不懂尋求法律保護,老師成了“稅務官”

時時處處忍氣吞聲,隻能表示自己的軟弱。許多老師因此成為“打雜工”,做了許多份外的事情,而且吃力不討好。

2002年9月6日,廣西區北流市某鎮中學黑板上貼出這樣一則通知:“接上級通知,每個教師要在9月14日前,完成10戶農業稅追繳任務。不完成的,公辦教師以9、10、11、12月份的生活補貼抵業務。下隊追繳農業稅有困難的教師,可以約村幹部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