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社會中老師的價值隻能在學生身上得到體現,所以老師總是想盡辦法“逼”學生學習。這個問題解決不了,體罰學生現象就無法消亡。這是老師的悲哀,更是教育的悲哀。
一位小學生坐在房裏做作業,一邊寫字一邊念“打——打——打人的打。”家長聽了大吃一驚:這麽大的小孩怎麽就知道打人了?於是糾正他說:這個“打”也是“打掃衛生”的“打。”兒子搖頭說“不是”,是打人的“打,”因為老師就是這樣說的。
家長聽了心裏很不是滋味:學生最崇拜老師,可是老師怎麽能這樣教他們呢?
第二天上午,這位家長在公共汽車上看到,一位父親翻開一本《看圖識字》在教女兒認字,父親念“打——打——打人的打”,女兒也跟著這樣鸚鵡學舌。
兩幅畫麵映在這位家長的腦海裏,使他下決心查閱《新華字典》。在《新華字典》上,“打”字一共有2種讀音、5種解釋,常用的有打鐵、打球、打鼓、打靶、打垮、打槍、打傘、打井、打蠟、打毛衣、打草稿、打手勢、打魚、打水、打酒、打糧食、打電話、打掃衛生、打擾等等。
為什麽老師和家長偏偏喜歡用“打人的打”來教孩子呢?這實際上從側麵解釋了為什麽體罰孩子有這麽大的市場。
本篇主要討論體罰給學生健康成長所造成的身心傷害。